正值七月下旬,骄阳似火。中晨过后太阳更甚,虽说天气闷热,阚龙城里依旧一派繁华景象,路上行人不断,车水马龙,热闹非凡。

花了些钱,掩盖了追风的光荣事迹,几个马主才既事不究。于福满楼又是一顿大吃,孙宇轩领着神驱追风漫步在繁华街道上。买了些许赶路的必须品,孙宇轩出了阚龙城南门。

阚龙城之所以繁华不衰,只因阚龙城是通往四方的大都市。东面朝东陵,西出到西漠,南往南夷上,北接北原边。

古曰说:“天时、地利、人和。”阚龙城三样具有,兴旺财达尽是囊中之物。

孙宇轩在想:“离开师门已经快两个多月了,不知道师姐、师妹和师傅他们过得怎么样?也不知道叶师兄送完信函没?我想依照叶师兄的办事能力,恐怕已经送完了吧!”

“不行,我也要快点送完信函!把剩余的时间用来好好玩耍,只要在九月九日重阳节之前赶回去就行了。”

孙宇轩领着追风出了阚龙城南门,一路向南而走。孙宇轩摸了一下腰间剩余的两封信函,一封是要送到沧澜派的,另一封送到静法宗。

然而,沧澜派位于南夷的西南方,静法宗是在南夷偏东。虽不说两个地方南辕北箣,但是相隔也是甚远。

一路向南,孙宇轩抵达了南夷边界。此时斜阳西下,天上的晚霞映红了半边天。七月里天气日长夜短,可是黑夜终究要来临。夕阳虽美,可惜已是黄昏落寞时。

夜色渐浓,孙宇轩不仅加快赶路,希望能够在天已经黑却时赶到一处小城。

连滚带爬,孙宇轩终是赶到了附近的小城,可是劳累了追风那瘦弱的身躯。寻了一处客栈,孙宇轩走了进去。

“客官,里面请。你是住宿呢?还是吃饭?”一个瘦个子的小厮过来询问。

“给我上几个你们这里的拿手好菜,要快。再来一壶女儿红。”客栈不大,客人倒是有好几波。孙宇轩随意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。

小厮先是上了一壶女儿红,孙宇轩拿起酒就是几大口,似乎口渴了喝水解渴那般。一壶半斤的女儿红片刻进了肚子,孙宇轩打了一个酒厄。

“小儿啊!给洒家来十斤牛肉一壶酒。哎呀,我的娘啊!大热天赶了半天路累死洒家了。”声音高波,于耳回音,顿时吸引不少目光。

孙宇轩往那一看,瞧这厮一身粗犷身板足有两丈高,浓眉大眼睛,满脸黑胡须。一身劲装,腰间大砍刀,威风凛凛,好是光彩。

这人一坐下,大砍刀往桌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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