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玫说:“田螺哥哥,一起吃早饭吧,奶奶肯定已经烧好了。”

凌志说:“不了,我一吃,你们就不够了。”

奶奶说:“不会,我们吃粥吃肉,就够了呀。”

大多数农家,早饭是绝对不会吃荤菜的,不过,白玫奶奶个性独特,她自称无肉不欢,每顿都要把那碗“黑烧肉”端到桌子上的,所以会说吃粥吃肉这样的话。

三人当真吃粥吃凌志送来的肉,吃完早饭,凌志回去,白玫出工。

这一钵子狗肉,给贫困的白玫增添了急需的营养。奶奶见白玫爱吃,几乎不动筷子,借口野兔子有腥味。从来没有吃过野兔子的白玫,真的把狗肉当成了野兔肉。

当一钵子狗肉才吃完,凌志又拿来了一钵子狗肉。白玫奇怪,问:“凌志,你什么时候学会了打猎?野兔子很多吗?我怎么从来也没有见过呢?”

凌志说:“我是谁?我是田螺哥哥。”

原来,那半只狗的肉,凌志自己只吃了一点点,几乎全拿过来了。幸亏是冬天,他们那间漏风的小灶间又冷得象冰窖,狗肉不会坏,否则,凭他是凌志,也只能有心无力了。

白玫现在爱死了凌志送来的肉,她说:“奶奶,我现在发现,野兔肉是我从小到大吃过的最好吃的肉。”

奶奶说:“野兔肉再好吃,也比不上狗肉,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吗?‘狗肉滚三滚,神仙站不稳’”。

白玫说:“狗肉再好吃,我也不会吃,我会想起阿黄。”

奶奶听了,再一次在心里称赞她的干孙子。她想:唉,这么好的小伙子,难得呀,这么能干,这么善解人意,人又长得顺眼,可惜了,和我们家一样,成分不好,不然,和玫玫真是一对呢。

冬天过了一半的时候,白玫的脸上有了红晕,她自己也觉得不象前一段时间那样,没到田头就觉得疲劳,一到晚上不想吃饭就想上床睡觉。

冬天吃狗肉是最补的,不过,在凌志善意的谎言下,吃了几乎半条狗的白玫她一点也不知道。

人就这样,身体差的时候,对什么事都懒得想,懒得做,身体一好,就会想着找点事干干。白玫一天忽然想到,自己的一件宝蓝色的毛线外套,可以拆了给凌志打件毛衣。说干就干,白玫把毛线外套拿出来拆。奶奶见了,说:“好好的外套,拆它干什么?”

白玫说:“我想给凌志打件毛衣。”

奶奶马上说:“好!奶奶赞成。凌志对你多好,应该的,你爷爷说过,受恩莫忘。还说,受人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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